“她虽然杀死了我儿子,但她是个好媳妇,我们请求法院轻判。”3月8日,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死者的亲生父母双双投书法院为凶手求情,理由是死者“生前无恶不作,还在外包养情妇,实属儿子不对在先。”
一场“和解酒”要了他的命
17年前,陈雪珍还是一个普通的村妇,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因为有可爱的儿子,小家庭其乐融融。这一切,因丈夫李易(化名)的出轨而打破。
“他以前是村干部,就因为有外遇,村里不让他干了。家里的积蓄也都被他花光了。”陈雪珍说,发现丈夫有外遇后,两人常常争吵、闹离婚。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摆“和解酒”挽回丈夫。
1994年10月6日,陈雪珍准备了一桌饭菜,邀到众多亲属前来当“和事老”,劝李易不要再闹离婚和外出了。“他不听劝,起身就走。”陈雪珍说,丈夫的决绝刺激了她敏感、脆弱的神经。“拉扯中,我想拿刀刺他屁股吓吓他,没想到却失手将他刺死。”
案发后,陈雪珍逃往外地,并更名换姓,被列为网上逃犯。2011年10月26日,陈雪珍在东莞落网。
法庭上,公婆上书求轻判
“她是个好媳妇,我儿子与情妇在外同居并花光了家里的钱,她还尽心尽力抚养年幼孩子和孝顺年迈的公婆。虽然她杀死了我儿子,但这是在我儿子多次提出离婚并要离家出走、双方发生拉扯中发生的命案,是我儿子不对在先,请求法庭对陈雪珍从轻判处……”。
3月8日,陈雪珍一案在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让人意外的是,庭审一开始,陈雪珍的代理律师便拿出了一份其公婆写的求情书。法庭上,陈雪珍显得很憔悴,“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认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汉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陈雪珍有期徒刑七年。陈雪珍在法庭宣判后就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请求法庭法外开恩,再少判几年,判个两三年就够了……”宣判后,包括李易父母在内的亲属们,都认为判得太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