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
男,51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某派出所民警。王江是佳木斯市松木河乡7个自然屯、3个农场、方圆133平方公里区域内惟一的警察。为了山区百姓的安宁,他把家搬到这里,一干就是13年。他结合农村警务工作实际,创造了王江农村警务工作“十法”。他曾荣立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7年7月,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