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发起人
《公司法》解释三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解读:公司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一)、发起人含义,是指制订或者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履行公司设立职责,并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责任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起人资格
1、发起人的条件和要求
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起人至少为二人以上,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须认购公司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须认购公司全部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须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的股份。
2、不能作为发起人的主体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公司的发起人;
法律法规禁止的单位或者人员,不得作为发起人;
禁止行使管理或者经营公司职责的人,不得成为发起人;
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受竞业禁止义务限制的公司董事,经理等,不得充当发起人;
(三)、发起人协议
1、发起人协议,是指发起人之间就公司设立的有关事项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协议。
发起人之间是一种合伙关系,发起人协议是一种合伙协议,是只对发起人有约束力的内部协议,适用民法中关于合伙的规定。发起人之间的合伙关系始于发起协议成立之日,终于公司成立之时。
在公司成立前,发起人对设立费用和设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中,发起人协议的主体为其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发起人协议的主体为公司的发起人,而不包括公众认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