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在油市工商所会议室里,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厂家紧紧地握着县消协投诉部朱主任、油市工商所分会长邓启堂的手连声感谢。一起因水泥质量而引发的投诉,仅三天时间就快速调解成功。
11月10日,家住永兴县高亭乡村民李先生着急的来到油市工商所投诉,反映其11月4日在该乡承上村107国道边的一家水泥店购买8吨郴州一公司生产的复和硅酸盐水泥,用于新建自家房屋,在倒板后抹面发现不结构、不凝固,用手一搓就碎,有脱落现象,怀疑水泥有质量问题,几次与销售商联系无说法,于是向油市工商所投诉。
油市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驱车赶往投诉方进行实地勘察,调查了解,并与销售商、生产厂家取得联系。11月13日,油市工商所分会约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厂家来油市工商所调解此事,分会特意请来县消协投诉部朱主任主持调解,秉着互解、互谅的原则,最终达成了协议,由销售商补偿投诉方1.5吨同型号水泥,在11月16日前送到投诉方工地。至此,一起因水泥质量而引起的投诉得到圆满地解决。(邓启堂、杨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