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 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2) 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4) 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 (5)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1.0总则
1.1目的: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1.2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1.3管理部门:销售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2.0管理原则
2.1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2.2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3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3.0投诉分类
3.1根据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分为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
3.1.1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经销商)购买产品过程中,因公司销售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负责处理。
3.1.2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具体处理,质检研发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解答。 |